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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2-10 01:24:06 阅读:1401次 【字体:


   宁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宁财采计〔2018〕011014,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8-YZ-XMZB-0120,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永宁财采计〔2018〕011014

3、委托代理编号: HNXZ-2018-YZ-XMZB-0120   

4、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预算:45万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品目分类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原子荧光

1

29

2

烟尘烟气采u仪

1

16

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询价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参数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国内产品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询价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本项目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214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家园1104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址:永州市宁远县舜陵镇九嶷路  

联系人:黄先生

话:151166705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m限责任公司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t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艾女士         

话:18007460999

   201829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询价(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询价(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a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a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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